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合署办公,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大职能,在学校党委、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下进行工作,主要职责是:
1、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检查监督校内党组织和党员、干部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、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2、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。
3、调查处理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、干部以及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,或提出处理建议。
4、受理对本校党组织和党员、干部、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以及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,保护党员、干部、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。
5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,增强党性和纪律观念,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。
6、协助校党委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,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。
7、做好行政监察工作。改进行政管理,提高行政效能。
8、完成学校党委、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。